根據工作需要,最高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,具體事項如下:
一、崗位職責
聘用制書記員是從事審判事務性工作的輔助人員,在法官指導下開展工作。主要職責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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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ǘz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,宣布法庭紀律;
(三)負責案件審理中的記錄工作;
?。ㄋ模┱怼⒀b訂、歸檔案卷材料;
?。ㄎ澹┩瓿煞ü俳晦k的其他事務性工作。
二、招聘原則
?。ㄒ唬┑虏偶?zhèn)湓瓌t;
(二)民主公開原則;
?。ㄈ┕礁偁幵瓌t;
?。ㄋ模駜?yōu)聘用原則。
三、招聘條件
?。ㄒ唬﹫竺麉⒓诱衅傅娜藛T應具備下列條件:
1.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。
2.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,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,樹立“四個意識”,堅定“四個自信”,做到“兩個維護”;勤勉敬業(yè),遵紀守法,誠實守信,謹言慎行,品行端正。
3.具有法律專業(yè)本科及以上學歷,非法律專業(yè)人員需通過國家統(tǒng)一法律職業(yè)資格考試并具有一年以上法律工作經歷。
4.年齡為20周歲以上、35周歲以下(1986年9月1日至2001年9月30日期間出生)。
5.計算機中文錄入速度每分鐘100字以上。
6.認真細致,踏實肯干,具有一定的解決實際問題能力。
7.具備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:
1.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;
2.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;
3.違反社會公德、職業(yè)道德,造成不良影響的;
4.其他不宜從事最高人民法院書記員工作的情形。
四、有關待遇
辦公地點在北京。試用期期間,實行試用期工資。轉正定級后,工資由基本工資、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三部分組成,年工資約為8萬元(含個人繳存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),并根據工作表現和任職年限定期晉升崗位級別、調增工資。單位提供就餐、辦公設備、差旅費等必要保障。
五、招聘程序
(一)報名
1.報名方式:報名人員下載《最高人民法院機關本部聘用制書記員報名登記表》,填寫相關內容后用A4紙打印。其中,學習及工作經歷在時間段上須連貫完整。
2.將報名表原件連同身份證復印件、學歷學位證書(無學位證書者提供畢業(yè)證)復印件、法律職業(yè)資格證書復印件(若無,則不必提交)、戶口本首頁(或集體戶口首頁)及本人頁復印件郵寄至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組織人事部。通信地址:北京市東城區(qū)東交民巷27號,郵編100745,所有紙質文件請務必通過中國郵政平信、EMS方式郵寄。
3.報名截止日期為2021年9月17日(以寄出時間為準)。
(二)資格審查和考試
1.報名截止后,將統(tǒng)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。從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中,擇優(yōu)確定參加專業(yè)能力測試人員。之后,通過電子郵箱或電話方式通知進入專業(yè)能力測試人員(未接到通知者,即未通過資格審查,不再另行通知)。
2.專業(yè)能力測試:包括法律專業(yè)能力筆試、計算機中文錄入測試(聽打和看打)兩項。
3.根據測試成績確定面試人選。
考試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(三)體檢和考察
1.根據專業(yè)能力測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。
2.組織人選進行體檢,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(zhí)行。
3.對體檢合格者進行差額考察。
(四)確定招聘人選
根據書記員崗位需要,綜合考慮專業(yè)能力測試、面試和體檢考察情況,擇優(yōu)確定招聘人選。
(五)簽訂勞動合同
聘用制書記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,首次簽訂5年勞動合同,設置半年的試用期。
六、其他事項
1.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,在招聘過程中,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、弄虛作假的,一經發(fā)現證實,取消資格,考生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。
2.擬聘用在職人員須在我院通知的規(guī)定時間前,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(具體時間另行通知)。
3.我院不與應屆畢業(yè)生簽訂三方協議,不解決戶口及住房;不負責保管或者委托保管人事檔案。
4.考生應保證電子郵箱和通訊工具暢通,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。
5.咨詢電話:010—67557906
傳真電話:010—67556360
咨詢郵箱:diaopeichu@163.com
附件:最高人民法院機關本部聘用制書記員報名登記表
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